從被誘騙至KK園區 談議員們的工作空間 文:劉信

大概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呢?市民對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的期望開始不合理地提高,筆者想大概是2019年社會動亂期間,反對派取得大比數議席,投票率大升,大量新議員希望爭取表現,服務市民,又碰巧遇上新冠肺炎,政府政策經常調整,讓市民更多去求助區議員,多個因素走在一起,導致一時間市民對議員的期望水漲船高。但仔細想想,區議員以至立法會議員的職責何在呢?乃至諸君在討論港人被誘騙時,其實各層級的議員的職責何在呢?本文想藉最近的爭議引入討論。

要總結的話,區議會的主要職能可分為三類,首兩類則是《基本法》所規定的「諮詢」及「服務」功能。第九十七條中指區議會需「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,或負責提供文化、康樂、環境衛生等服務」。

第三類功能則是「個案轉介」功能,這類功能在民政事務處網站都有提及,簡單而言,則是市民在生活上遇到一些機構或制度上的問題,例如在公屋邨常見的調遷疑問,或舊型屋邨中常見的滲水問題等等,將這些問題根據議員們的經驗及網絡,帶到真正可以處理這些問題的部門。

來到個案轉介的問題上,又會衍生新問題,則是大量求助個案,會受制於不同因素而無法跟進。例如近年興起的不同時事節目,專門報導市民的求助個案,當中不少涉及一些例如公屋鄰居騷擾。不少由於沒有足夠的CCTV,或難以要求執法人員全天候監察案件,而造成無法搜證及拘捕的情況,類似的例子多不勝數,又例如高空擲物。

甚或有一些情況,是關於政策上的個案求助時,由於區議會的角色僅屬諮詢層面,即使向政府部門施壓都難以作出實質改變。在此比較具體的例子,要數巴士改班,由於法例上有載客量比例的要求,所以當巴士公司實際拿出某段時間的載容量數據時,除非區議員親自到區內點算乘客數量,否則都難以有爭取空間。有些時候,即使拿著這些數據進行反駁,也難以更改運輸署與巴士公司的決定。又例如某一條樓梯由於建造日子久遠,舊式建築加上日舊失修,可能梯級較窄較斜,小童及長者行走時容易發生意外,區議員們即使要求修改,但礙於財政問題都可能被拒。

因此從上述三項功能來看,區議員以至立法會議員在個案求助這一門功能上,其實只屬中介角色,所做到的功能充其量就是找到正確的部門去處理,及定期向其施壓,施壓的方式大都是以議員之名寫信,甚或與求助者共同召開記者會。去到某些情況,筆者曾從區議員友人中聽過,面對政府部門對個案愛理不理,最後唯有轉介求助者去找《東張西望》,因為其影響力甚或比自己高,由此諸君可以見到議員們在個案轉介上的無力。

但無力卻不代表無能,當求助者走投無路尋求協助時,即使實質上無法取得進展。如何向求助者提供心理協助,便是議員們最後需要處理的工作。

回看整個工作流程,姑勿論究竟是前議員抑或現任議員,不論是立法會議員抑或區議員,在面對港人被誘騙至KK園區時,要面對的是泰國駐香港領事、入境處、保安局,以至泰國當地部門,甚至需要直接面對KK園區是否繳交贖金的決定時。先勿論這些部門本身都要再去與其他當地勢力及部門溝通,期間代議士可以做到的事情實在少之有少,充其量可能是尋找曾經待過KK園區的港人作經驗分享,以至最低限度的心理協助。

文:劉 信

媒體工作者,學研社成員

*作者文章觀點,不代表堅料網立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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